城市生态空间需“共建、共治、共享”

李晓晖 总118期 2018年 8月号 智库文章

    《环球市长》杂志    GLOBAL MAYOR MAGAZINE

城市生态空间保护建设是城市生态产品供给的重要方式,也是城市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供给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我国城市公共服务与产品供给采用的是“自上而下”的决策模式,政府在许多公共服务领域包括生态产品的供给都承担着唯一主体的角色。这样,就难以规避单一主体追求利益最大化下的“市场失灵”或“政府失灵”问题。
比如,在土地财政的逻辑下,城市建设地区寸土尺金,现存生态用地开发成本较低,是土地储备出让、城建开发的首选,生态保护建设首先面临地方经济建设的竞争与挑战。生态空间保护建设权责交叉复杂,成本与收益落差和错配,也制约了政府主体提供生态产品的动力与效率。生态产品的市场体系尚未完善,生态保护建设的资金投入与收益机制不明确,导致市场主体不会主动参与到生态保护建设之中。公众则以后端的生态产品使用消费为主,缺少利益关联与参与机制的支撑,生态保护建设仍只是政府的事。
著名学者奥斯特罗姆夫妇认为公共事务的治理应该建立政府、市场、社会三维框架下的“多中心”治理模式,以有效克服单一依靠政府或市场的不足。从“治理”的视角,城市生态空间保护建设需要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建立一个政府、市场、社会组织与个体多元协作的供给体系,才能形成更为有效的生态产品的生产消费模式。

生态廊道的“协同式”规划建设探索
城市生态廊道是指以线带状或线块状形态存在,关联了山林、水系、农田及绿地等要素的生态空间地带。景观生态学建立了“斑块—廊道—基质”的生态空间格局模式,在其中生态廊道发挥着连接斑块、过滤或阻隔廊道两侧要素交换等功能。相比斑块状生态空间,生态廊道具有功能景观要素界面长、多样化、连续性等特点与优势。从“田园城市”到城市美化运动,从“伦敦绿带”到“波士顿公园项链”,人们为改善或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而进行的一系列探索实践表明,生态廊道对改善城市因人口经济集聚密实化发展所带来的环境系统碎化、功能退化、品质下降等问题具有重要作用。规划建设网络化的生态廊道已是促进城市组团式发展,建立亲近自然、生态良好城市空间结构,促进城市与生态环境和谐共生的重要规划途径。
广州是我国典型的建设密集、增长快速的特大城市,也较早出现和意识到城市密实化发展的问题。早在 1980 年代,广州就开始提出了城市组团隔离带建设的设想,此后通过战略规划、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以及建设行动等方式,逐步深化和推进城市生态廊道体系的规划建设。然而,纵观多年以来的规划建设实施情况,虽然外围的生态空间得到了较好的保护和管控,但城市密集区的生态廊道保护建设成效不尽如人意,主要生态廊道甚至面临各种建设侵占。从“治理”的视角分析,关键问题还是没有形成好的生态产品生产和提供模式,政府仍担负着生态产品供给唯一主体的角色。
近年来,在城市发展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下,结合前期经验继续探索,广州尝试围绕多主体“协同”的目标推进生态廊道的规划建设工作。从理念到行动,注重三个方面的转变与实践。
一是从“被动保护”走向“主动建设”。以生态项目建设推动生态廊道保护,将生态资源产品化、资产化,也实现资源利益的显性化、共享化。在山水林田湖等生态资源的详细调查基础上,联动市、区两级政府部门,策划生成适宜生态廊道的多种类型的生态项目建设行动与计划,包括城市公园、郊野公园、登山步道、绿道建设、河涌整治、道路景观提升、景观林带建设等。同时以政府主导,调动市场社会主体参与提供各种准公共生态产品,如各类生态旅游服务产品。
二是从“单一功能空间”转向“提供复合功能产品”。“无人区式”的保护模式难以适应城市建设区内的生态空间保护,应改变以往生态廊道保留纯粹的自然留存地的方式,从功能规划到项目设计,促进廊道地区功能多样化、复合化;还应与公园游憩、公共服务、水利、交通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发挥生态综合服务功能,服务城市,服务城市中的人,将生态资源真正转换为市民可用可享的生态福利。同时,生态产品的消费,催生更多的生态产品需求,也强化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与自觉性,促进全社会生态协调治理共识的形成。
三是从“蓝图式规划”走向“过程式治理”。围绕协调满足多元主体利益需求开展规划设计与策划,注重调动联合各方力量促进协作,推动项目实施落地。围绕广州生态廊道规划建设,在技术支撑团队与政府委托方的协作过程中,有几点有益尝试:“向上借力”,以市政协委员提案为契机,主动沟通,争取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领导的支持,提升政府主体推动规划实施的动力;“向旁助力”,整合市级规划、国土、建设、水务、园林等相关部门的项目实施资源,共同制定行动方案,将涉及廊道地区的各类生态项目优先纳入各自项目实施或考核计划,统一对生态廊道建设的行动部署;“向下渗透”,通过业务管理与技术咨询等方式,介入、协调正在推进的规划或建设项目,直接与项目主体方沟通协调,以优化或加快生态项目的实施;“向外传递”,积极开展公众参与,形成舆论激励与保护,推动廊道的可持续建设和维护。

“共建、共治、共享”新方向
生态产品是具有更广泛公益性与外部性的公共产品,决定了政府不应是生态产品供给的唯一主体,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都应是生态产品供给的合作主体,当然政府仍需在生态产品供给中承担首要责任主体的职责。从城市治理出发,城市生态空间保护建设需要建立其以政府为核心、多主体协作的生态产品供应模式。党的十九大报告用简洁凝练的“共建、共治、共享”三词,指明了新时代社会治理的发展目标和创新方向。贯彻这一理念,探索多元主体协作下的“生态项目共建、生态空间共治、生态产品共享”,必将有利于提升城市生态空间保护建设成效,为全社会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城市治理现代化均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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