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务员招考笔试90分合格 资格审查本人须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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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6日,市人社局发布消息,2014年下半年重庆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90分,定向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与教育科目考试总成绩40分。

      需要提醒考生注意的是,审查报名资格由招录区县(自治县)、市级部门负责。按照公告规定,考生不得委托他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在职人员应在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为确保考生基本素质,有效减少递补环节中出现的争议,在面试结束后,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取消该招录指标,不再进行递补。录用审批前,若出现拟录用人员不符合招录条件或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时,取消该招录指标,其缺额不再进行递补,从而进一步维护考录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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